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近期,子午岭院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2份,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子午岭院通过对办理案件情况的分析,发现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监督管理漏洞,致使生态环境修复不到位;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太白林场监管不到位,致使森林资源受到持续破坏,遂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存在问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后,向上述单位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四个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定期通报协商机制;加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加强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检察机关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为表示感谢,针对建议内容制定了四方面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了回复。

下一步,子午岭院将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建议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