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升新时代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3月28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合作办公室”揭牌仪式。

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与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海峰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立君、子午岭林区检察院部分干警和公安分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宣读了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关于加强检警协作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完善机制、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慕若舟检察长表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衔接配合、深度交流、服务大局构建了一个崭新、高效的执法监管平台,开启了检警协作办案的新模式。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与公安机关相互理解、支持,统一认识,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一是要做到无条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强化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的前沿哨所。二是要做到沟通协作灵活运用,要认真履行好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推动法律监督同向化、系统化,多措并举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做到强化信息共享,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数据共享的制度机制,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推动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海峰局长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和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向着更规范、更高效的方向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林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增强检警衔接配合,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二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保障侦协工作高效运行。

会上,还向森林分局与会干警发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宣传册,并就一起提前介入的盗掘古生物化石案件进行了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