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报请林区分院机关党委批准,4月11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会议由上届支部书记刘艳丽同志主持。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为增强党员意识,时刻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自觉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上届组织委员朱朝辉同志传达了分院机关党委《关于同意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刘艳丽同志代表上届支部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与会党员从按照差额不少于20%比例确定的5名候选人预备人选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会,刘艳丽、朱朝辉、王晓文3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支委会委员。

在随后召开的新一届支委会上,以等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刘艳丽同志为支部书记,朱朝辉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王晓文同志任宣传委员。新当选支部委员表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建工作总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紧紧围绕院中心工作,认真履职、扎实工作、恪尽职守,把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好,把党员管理好,为推进院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