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一场开在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2-06-16 10:38:50 来源:  作者:樊凯 点击数:


为更好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6月10日,子午岭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在案件当事人家门口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听证员、侦查人员、林场代表受邀参加本次听证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均到场参加,部分林场职工代表旁听了会议。会议由副检察长李筱银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 绍了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并充分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与被害人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向被害人给付了赔偿金,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随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围绕案件事实、定性以及是否可以适用不起诉充分发表了法律意见,被害人阐述了个人意见。三名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拟不起诉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提问,并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不再违法犯罪,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机关上门举办听证会,不仅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听证会后,旁听的群众代表这样说。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的重要途径,把听证室“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是子午岭院上门听证、化解矛盾的首次尝试。下一步,本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信任感,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