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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要闻

传播正能量 唱响林区检察好声音

时间:2022-07-08 10:50: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上半年,子午岭院在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抓精品,出特色,强基础,创一流”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全林区检察机关宣传工作推进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林区检察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

上半年,子午岭院坚持把信息宣传作为服务中心工作,推动检察业务的有力抓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的建设、检察业务、乡村振兴、检察文化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全院干警共撰写宣传稿件87篇,同比增长74%。其中,案件类25篇,占比28.74%,会议类37篇,占比42.52%,其他类25篇,占比28.74%。5名宣传员共撰写稿件48篇,占比55.17%。为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写作热情,“七一”前夕,院党组对撰写数量多、质量高的7名干警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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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稿件撰写数量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上升,但还存在会议类信息多,案件类信息少,对办案过程中的创新经验、特色亮点总结归纳提炼不够;省院和其他官媒采稿量偏少等问题。

下一步,子午岭院将持续加大贯彻落实全林区检察机关宣传工作推进会力度,多维度、立体式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面展示林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一是转变宣传工作理念。聚焦新形势林区检察中心工作和发展趋势,积极转变宣传理念,切实改变以往检察宣传工作以工作部署、会议安排、自身建设为主的动态化、碎片化的宣传模式。二是加大案件类信息的撰写力度。严格执行分院提出“办案人员是第一信息员”制度,认真落实“一案一信息、一事一宣传”工作要求。注重对办案过程中的创新经验、特色亮点,及时总结分析,认真归纳提炼,撰写出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案件类宣传稿件。三是提升宣传稿件质量。严格落实宣传稿件“三审制度”,在注重稿件语言关的同时,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撰写稿件数量多、质量高、转载多、采用层级高的干警,积极向分院推荐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干警撰写出立意新颖、内容丰富、结构简洁、文字出彩宣传稿件,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林区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四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政治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形式多样、内容多元、传播速度快、互动性、自发性强的优势,加大与省院和其他官媒联系,积极投稿,提增采用和转载的数量,扩大宣传面。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共同为专项活动、亮点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效展示出谋划策,通过制作图片、H5、拍摄短视频等形式,彰显林区检察风采,唱响林区检察好声音,不断提升林区检察的影响力。

撰稿:骆景磊

照相: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