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在检察系统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要求,2020年以来,子午岭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召开公开听证12次,讨论案件13件,邀请人大代表2人次、人民监督员22人次、听证员12人次,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以五项措施推动该项工作规范化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头雁”效应。本院坚持检察长头雁领航,班子成员引领示范,将公开听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一把手”工程,精心统筹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理念,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强力落实公开听证工作部署。2名入额院领导共计主持听证5人次。
二、注重考评引导,发挥奖惩效应。将公开听证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修订《检察工作考评办法》,增加“开展公开听证的”加分的项目,督促各员额检察官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印发《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推动公开听证工作。
三、践行“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一起故意致人轻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给付了赔偿金,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对该起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本院将听证室“搬”到当事人家门口,人大代表、听证员、侦查人员、林场代表受邀参加,部分林场职工代表进行了旁听。通过听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信任感,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将听证工作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拓宽检察听证类型,发挥监督职能。本院就司法救助案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确保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协助行政机关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其依法履职,也是本院贯彻检察听证覆盖“四大检察”“十项业务”、拓宽听证案件类型的实践,下一步,将对不捕、申诉、执行异议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五、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公信。建立听证员库,聘任市级人大代表、县区级人大代表、县级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26人。邀请专业化、高素质的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确保听证员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并在听证过程中,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将其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