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减少人员聚集、接触,避免交叉感染,同时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林区法院协商,在“云审法庭”敲响了庭审的法槌,分2次以现场开庭审理和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这是疫情期间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首例通过“云审法庭”系统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

该案由子午岭林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派出检察官、书记员等4人出庭支持公诉。2022年11月2日,在西峰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对被羁押的李某某等4名被告人进行视频开庭审理。11月17日,对在庆城县2名被取保候审、宁夏同心县4名被告人通过“云审法庭”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

上午9时,在紧张的准备后,审判组织和检察官、法官、律师和所有犯罪嫌疑人建立起了视频链接,对这起11人共犯的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所有环节均在网上有条不紊的完成。庭审结束后,所有诉讼参与人对庭审笔录核对无误,通过“云审法庭”系统签字确认,该案件择期宣判。
这种“非接触式”的互联网智慧“云庭审”,既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有效降低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隐患,同时充分使用现代信息化方式,满足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了新的司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