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2月17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与西峰区、华池县、宁县、合水、正宁县等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庆阳子午岭天然“碳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努力为子午岭林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根据《意见》,子午岭林区、西峰区、华池等六地检察机关联动协助,发挥地方和专门两大司法保护优势,建立日常工作联络、线索移送反馈、案件管辖协商、调查取证协作、案件办理协作、监督联动工作、生态修复协同、案件信息共享、研讨交流协作、普法宣传协作等十项机制,贯穿立案、鉴定、调查、起诉、修复、监督等各个环节,致力形成“地方+专业”、“立体+平面”、“内部+外部”的检察工作“一体化”协作样本,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协同发展,推动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签约仪式后,各协作单位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监督、协同修复等如何细化落实进行了会商,不断推动工作机制实质化,推进子午岭林区生态环境保护进程。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子午岭林区院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林长制、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等问题积极与庆阳市检察院、西峰区检察院沟通协商,并选派三名年轻干警赴西峰区检察院学习工作,引入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机制,提高子午岭院的检察监督能力,推动林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下一步,子午岭院将以此次会签《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工作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携手共筑陇东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