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全体干警忠诚履职、执法为民、担当作为、敬业奉献,7月17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英模事迹
曹艳群,女,1985年2月出生,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曹艳群同志参加工作13年如一日,她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办理的多个案件荣获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优秀案件,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2次,获评“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资源县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初心使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实做细每一项检察工作。
坚持以学铸魂固根本。学习她初心如磐、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以更高效检察履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学增智解民忧。学习她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以学正风塑形象。学习她恪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秉公办案,树立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
坚持以学促干建新功。学习她勇于担当、坦荡无私的高尚品德,始终做到敬业清廉,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干警纷纷表示,在曹艳群同志身上学到了一名基层普通检察干警的忠诚、为民、担当和奉献,决心以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感召,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为新征程上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