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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岭林区院办理首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时间:2023-10-17 11:46: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工作精神,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切实推动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业务融合发展。近日,子午岭院通过业务部门座谈会,对线索移送、文书制作、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会商,对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达成共识,办理了首例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案。

子午岭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白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审查起诉过程中,因白某某具有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白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就需对白某某进行行政处罚移送第二检察部审查,第二检察部经审查后,于3日内向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白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这是子午岭院办理的首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

下一步,子午岭院将以该案的办理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协作,增强外部沟通,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高质效开展,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生态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