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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检察合力 助推生态资源保护——甘肃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与陕北高原检察院建立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时间:2023-10-23 11:48: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子午岭林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跨省保护子午岭林区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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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立足两地检察院“山同脉、人同根、民同俗”的实际,坚持以绿水青山谋发展的发展理念,建立了线索移送、资源共享、联合调研宣传等方面合作机制,推动子午岭林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落实落细,提升子午岭林区生态环境保护质效,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两地检察机关将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专业化监督+社会化治理”生态保护新模式,扎实落实《意见》各项机制,深化协作配合、协作支持、交流互鉴,让协作机制运行起来,打造共赢平台,凝聚保护子午岭林区的司法合力,以检察力量服务保障“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

以签订《意见》为契机,10月19日至20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一行4人还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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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检一行参观了西铁分院的融媒体中心、公益诉讼快速检测中心、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和陕北高原院的“文化墙”,观看了陕北高原院生态环境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品牌创建宣传片。在座谈会上,西铁分院、陕北高原院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历史沿革、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队伍建设和品牌创建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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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检对西铁分院、陕北高原院的热情接待和悉心指导表示感谢,介绍了子午岭院的历史沿革、管辖范围、机构人员组成、案件办理等情况,并对西铁分院、陕北高原院在数字检察工作领域配备了一流的软硬件设施、打造了一流的人才队伍、干出了一流的工作质效,办理了一系列富有引领性、典型性、创新性的案件表示赞赏。同时要求子午岭院要组织外出交流学习人员对全院干警讲感受、作分享,对标先进,取长补短,着力提升子午岭院的各项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