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子午岭林缘群众春耕春播、清明祭祀等森林防灭火的实际需要,3月26日至29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文一行4人深入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刘家店林场、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连家砭林场和平定川林场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重点了解了林场关于防火人员、设施的配备、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实地开展巡林和检查等防灭火工作情况,查看了森林防火宣传台账、护林员值班值守台账等资料。同时,还前往管护站查看执勤人员日常工作情况,现场抽查了森林巡护情况,并对技防设备的运行进行了检查。在全面深入走访后,与林场相关负责人就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通过公益诉讼专项检查发现,被检查林场防火宣传到位,田间路边和重点防火区域均悬挂固定标牌、标志、宣传横幅,野外的山头、田边未出现生火、冒烟等现象,防火设施建设健全,蓄水池、瞭望台等防火设施建设均运行正常,防火设备先进,灭火工具配备齐全。

检察机关立足公益检察职能,助力清明林区防火工作,既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增添了森林防火的安全屏障。下一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将强化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助力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以实际行动筑牢林区“防火墙”,守护好子午岭的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