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岭林区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三个规定”
2021年6月25日 牛治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6月25日,子午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三个规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慕检从“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政策界定、有关典型案例等方面向干警作了详细的解读,并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一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全体干警要正确理解“三个规定”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在准确理解上下功夫。“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由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构成,具体内容众多,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弄清“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理清“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报告程序及补报要求,为规范记录报告奠定良好基础。
三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严格责任落实。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坚定不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纪检委员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填报要素不齐全、报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严肃指出,责令改正。全院要自觉抵制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保证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把“三个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牛治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