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监督,近日,子午岭院对2020-2021年刑事涉财产刑35件案件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子午岭院对近二年刑事涉财产刑案件的判决书逐一进行调取审阅,摸清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基本底数,对判决书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填表造册,对涉及的重大复杂案件,调阅了刑事审理卷,对收缴情况进行了复印对照,以确保罚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随后,子午岭院第三检察部着重就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情况与林区法院执行庭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罚金刑、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执行而未执行的原因进行了了解。对被执行人在狱中服刑或本身就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也没有固定资产和存款,或被执行人还存在累犯、一人多个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同时傍身的情形如何处理达成了工作共识,并就相关财产刑执行情况工作定期通报、专人衔接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就打击发生在林区的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整治盗掘柏树根、盗掘古墓葬、盗窃古脊椎动物化石类案件的监管整治等违法犯罪的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法、检两院下一步拟加大执行力度,并注重协作,形成合力,强化打击力度,确保财产刑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