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高某某、刘某某盗掘古墓葬案举行公开听证”。为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于12月23日上午,对一起认罪认罚的盗掘古墓葬案拟作不起诉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三名人民监督员、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办案人员受邀参加本次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均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并充分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有自首情节,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且系从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拟对二人相对不起诉。
随后侦查机关办案人、值班律师围绕案件事实、定性以及是否可以适用不起诉充分发表了法律意见。三名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拟不起诉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提问,并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两名犯罪嫌疑人一致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保证不再违法犯罪,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既是以案件公开促司法公正的有益实践,也是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的检察实践。我院将更加积极地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一方面结合案件办理加强法治宣传,坚持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另一方面虚心听取当事人意见,推动矛盾化解,提升办案质效,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要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做到宽严相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