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就马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破坏林地资源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工作座谈会。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副局长李辉鹏和管护科相关人员参与了座谈,会议由我院第二检察部主办检察官主持。
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向行政机关送达《立案决定书》的同时,可以和行政机关就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等问题进行磋商座谈,以便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座谈会上,第二检察部主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指出,庆阳地处黄土高原,生态脆弱,子午岭林区区位重要,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马某某等人在国有林区内肆意盗掘古墓葬,进行犯罪活动,致使山林植被遭受严重破坏。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作为辖区内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子午岭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对擅自破坏林地资源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对被破坏的森林资源和植被应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按规范要求整改修复和恢复植被。但在实际工作中,经我院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局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多处国有林地遭受破坏。

同时我院就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检察建议的内容、整改方案等问题同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进行了意见交换。
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副局长李辉鹏对我院提出的整改意见非常认同,并表示盗掘古墓葬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发生在合水林管分局的辖区内,我们就有管护责任、复绿责任。下一步合水分局将在检察机关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排查,将盗洞排查清楚,积极和有关部门进行对接,按照要求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
通过诉前磋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督,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