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的水平和效率,促进检委会民主、科学、依法决策,7月27日,子午岭院召开第五届第二十次检委会学习,会议学习了《关于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省院发布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部分典型案例,同时通报了1-7月份本院检察业务数据及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措施。


会上,检察长慕若舟根据学习的内容指出,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要深刻领会、正确把握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以勤于学习为手段,以结合实际为方法,以推动工作为目的,积极营造“学习案例、研究案例、提升能力”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二是分析研判,加强监管。通报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及流程监控,实现检委会对办案质量的宏观把控,将办案中多发性的、有指导意义的问题集中梳理,专题分析,形成会议成果在全院发布,扩大辐射效应,更好发挥检委会的宏观业务指导作用,同时延伸流程监控工作,深入剖析问题,层层认领责任,寻找对策、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办案质量。三是丰富内容,转化实效。今年以来,本院为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实行检委会“月学习”制度。今后,检委会要在保障顺利审议各项议题的同时,紧贴检察业务和司法实践,加大对最高检、省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重大业务安排,以及专家学者的著述的学习,督促干警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要加强总结提炼,积极撰写报送案例;促进委员知识更新,着力将学习成果运用在检委会审议决策能力的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和法律监督实效的增强上,有效提升办案实践与专业理论的融合应用,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