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某、叶某某等10人在陇东报公开刊登道歉信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按照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生态修复方案承担了生态修复费用52720.80元。至此,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成功办结李某某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子午岭林区法院依法支持了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这也是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李某某等人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多次在国有林区、集体林地内盗掘“龙骨”,严重破坏了古脊椎动物化石保存的完整性,改变了古生物化石原有的保存环境,不利于不可再生自然遗产的继续保存和科学研究,同时破坏林地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加剧了水土流失。经甘肃省博物馆涉案文物鉴定站对所查获的“龙骨”样本进行鉴定,所查获的“龙骨”均为有科学研究价值古脊椎动物化石。
近年来,个别人受利益驱使,对动物化石偷挖滥采,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打击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违法行为势在必行。针对李某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子午岭林区检察院打好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组合拳”,发挥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筑牢子午岭林区生态安全屏障,为保护森林资源及古生物化石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