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对马某某等七人盗掘古墓葬破坏文物资源的行为,依法向子午岭林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子午岭林区院在审查马某某等24人盗掘古墓葬罪一案时,发现上述24人盗掘古墓葬22座,其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6月23日,子午岭林区院决定对马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违法行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于同日在国家级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诉讼。
根据现场调查和收缴的文物判断,此次遭盗掘的墓葬年代主要集中于汉代,个别墓葬时代为战国晚期,该类墓葬对研究陇东地区先民丧葬习俗文化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该案发生后,受到林区分院高度重视。为确认盗掘行为对古墓葬造成的损害价值,林区分院和子午岭林区院实地踏勘取证,确认有七名被告盗掘的10处古墓葬本体造成了严重破坏,且未修复回填,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子午岭林区院遂依据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从出具的被盗墓葬现场勘查报告,委托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出具《甘肃省合水县古墓葬抢险加固保护方案》,评估修复费用。2021年7月30日,子午岭林区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马某某等七人承担对被盗掘未回填加固的古墓葬自行进行回填加固,如未回填应承担第三方代为进行回填加固费用33512.02元,并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撰稿人:朱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