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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岭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时间:2021-11-05 15:52:23 来源:  作者:周瑞 点击数:

子午岭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114日,子午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列席子午岭林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盗掘古墓葬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时效发表检察意见。

会前,检察长慕若舟和办案组成员就案件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所阐述的主张、所提出的证据进行梳理,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对审理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以及审委会委员可能提出的问题、可能发表的观点作了认真预测,准备了充分的应对方案。

会上,检察长慕若舟认真听取了合议庭成员和审委会委员的发言,把握承办人对案件事实的概括是否准确,合议庭成员的观点是否正当合理;足以影响定罪和量刑的情节是否考虑齐全。随后检察长慕若舟就本院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的主张发表意见,就案件中法检对该分歧进行解释,并表明本院最终态度,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未过追诉时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承办人的汇报和审委会委员的发言明显和法律相悖之处,发表纠正意见。

由于该起案件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犯罪嫌疑人多,且跨陕甘两省作案,社会影响大。为了确保案件精准办理,子午岭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带领办案组成员前往陕西省淳化县检察院专程取经,重点学习了盗掘古墓葬案办理中关于犯罪标准、办案程序、法律适用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

周锐